人臉識別技術以其便捷高效的特點,迅速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:從手機解鎖、移動支付,到門禁管理、安防監控,再到機場安檢、酒店入住,"刷臉"日益成為人們習以為常的日常操作。這一技術的廣泛應用,無疑為公共安全、社會治理和商業效率帶來了顯著提升,勾勒出智慧生活的美好圖景。
技術的狂飆突進也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憂慮。主流輿論不斷發出警示:人臉信息作為生物識別信息中最為敏感、最具唯一性的核心數據,一旦泄露或被濫用,將帶來不可逆轉的損害。人臉識別技術在收集、存儲、使用、傳輸等各個環節,都必須嚴格恪守法律與倫理的邊界,絕不能以犧牲公民隱私權與個人信息安全為代價。
當前,部分場景下的人臉識別應用確實存在邊界模糊、規則缺失的問題。例如,一些商業場所、住宅小區在未充分告知、征得明確同意的情況下強制采集人臉信息;部分應用存在過度收集、數據存儲安全措施不足、用戶無法刪除個人數據等亂象;更有甚者,通過"深度偽造"等技術手段非法利用人臉信息,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。這些行為不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,也侵蝕了社會信任的基礎。
法律是社會運行的基石,更是技術發展的護欄。我國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《網絡安全法》《數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規已構建起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框架,明確將生物識別信息納入敏感個人信息范疇,對其處理活動提出了更高要求,確立了"告知-同意"為核心的處理規則,并賦予個人知情、決定、查閱、復制、更正、刪除等一系列權利。任何組織或個人處理人臉信息,都必須嚴格遵守這些法律規定,確保合法、正當、必要,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。
因此,推動人臉識別技術的健康發展,必須堅持法治先行、權利為本、安全托底的原則。監管機構需進一步完善細化相關標準與規范,明確不同場景下的應用紅線,加強執法力度,對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懲處。技術開發與應用方應強化自律,將隱私保護與數據安全內嵌于技術設計與管理流程之中,遵循最小必要原則,提升安全防護水平。作為信息主體的公眾,也應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意識,審慎授權,積極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。
科技進步的最終目的是造福人類。讓人臉識別技術行穩致遠的關鍵,就在于始終將其置于法律的軌道之上,在便捷與安全、效率與權利之間尋求最佳平衡。唯有如此,"刷臉"時代才能真正成為值得信賴的智慧時代,而非令人不安的"裸奔"時代。這不僅是技術倫理的要求,更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。